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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省级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云南省妇联网络信息传播中心】   【发布时间:2018-9-30 0:00:00】   【点 击 量:12844】

 

  省财政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化财政制度的意见》(云发〔2014〕28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省妇联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分管副主席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省妇联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并结合省妇联工作实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现将省妇联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财政全供给),其中:行政单位1个,一类公益事业单位3个。截止2017年12月,在职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2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48人。 省妇联机关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9辆。
  (一)部门概况
  省妇联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含对外联络部)、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机关党委7个职能部室。下设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财政全额供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独立核算)、云南省家庭和妇女就业服务中心(原云南省妇女儿童生活服务中心,财政全额供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会机关统一核算)、云南省女性大世界杂志社(现为云南省妇联网络信息传播中心,财政全额供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独立核算)3个事业单位。
  (二)职能职责
  省妇联是省委领导下的全省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妇女联合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厅字〔2002〕12号),省妇联主要履行以下职能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省各族各界妇女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省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职业技能教育和妇女干部的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省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案的拟定,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6、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建立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之间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开展国际合作。承办全国妇联、省外办、省委统战部交办的事项。
  7、承担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以及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国妇联的关心指导下,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妇女工作和妇联工作的重要思想,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作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特别是关于群团改革、妇联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妇女十一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服务妇女,不断深化“巾帼建功”“巾帼维权”“巾帼脱贫”“巾帼关爱”“巾帼成才”“巾帼志愿服务”和“巾帼共建美丽家园”七大行动, 推动全省妇联工作和妇联改革取得新进展,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云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作出积极贡献。绩效目标自评分总分100分。
  1、大力实施“巾帼建功行动”(分值9分)
  (1)创建“巾帼文明岗”、“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各100个(名)。(5分)
  (2)“巾帼建功标兵”100个(名)。(4分)
  2、大力实施“巾帼维权行动”(分值15分)
  (1)大力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对重大侵权案例进行调研。(4分)
  (2)开展进监所、进社区的宣传、帮教活动,推进普法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开展“十佳维权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推广经验,提升工作能力。(4分)
  (3)健全妇女维权服务工作机制,对全省16个州市和省级的12338妇女儿童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接线员和专家(社会工作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律师、记者)70人进行性别平等和业务培训,提升性别平等意识和信访接待能力。(4分)
  (4)对经济困难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并接受州市无技术力量办理转介到省妇联的法律援助案例。为妇女儿童提供有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信访接待和法律援助工作,接待和处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600件次,完成法律援助案件30件。(3分)
  3、大力实施“巾帼关爱”“巾帼脱贫”行动(分值25分)
  (1)实施“云南省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项目(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包括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患病妇女500人,对患“两癌”贫困妇女给予治疗补助;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援建100户。(5分)
  (2)实施“省级以上三八红旗手生活困难人员补助”,救助50名困难三八红旗手。(3分)
  (3)实施妇女创业循环金为22户妇女提供创业循环金用于帮助她们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小本经营等,预计每户年均增收1千元以上。(4分)
  (4)实施“春蕾计划”项目,开办“云南省寄宿制春蕾高中班”招收100名贫困女学生。每年按照云南省学业水平测试合格率和高考上线率百分比作为项目绩效指标,高考上线率达到90%以上;(4分)
  (5)开展 “送温暖、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捐助资金物资5万元以上,为活动当地妇女群众做实事、办好事。(4分)
  (6)关爱服务特殊困境儿童,实施 “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区服务项目”,建立活动示范社区3个,慰问社区贫困留守、流动或残疾儿童等50人。建立3个留守儿童服务示范点,并慰问了50名贫困儿童及家庭。(3分)
  (7)开展“六一”国际儿童节主题活动,组织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庆“六一”活动1场。(2分)
  4、大力实施“巾帼成才行动”(分值6分)
  (1)大力提升农村妇女科技素质,举办农村女致富带头人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260人。举办“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负责人培训班,培训小微企业(“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女负责人100名。(3分)
  (2)对有意愿创业的城乡妇女和女致富带头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300人。(3分)
  5、大力实施“巾帼共建美丽家园行动”(分值23分)
  (1)在全省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使活动深入千家万户,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向全国推荐10户全国“最美家庭”候选家庭,推选出30户云南省“最美家庭”。(4分)
  (2)将“云南女性大讲堂”与“云南文化大讲堂”、“云岭大讲堂”等相结合,举办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为主题的家庭道德讲座、文明礼仪知识讲座、和谐婚姻家庭等8场大讲堂。举办“云南女性暨家庭教育大讲堂”4场;开展“云南省家庭教育大讲堂边疆行”活动,在全省25个贫困县举办公益讲座25场,培训未成年人家长7500人,提高农村家长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和科学教子能力。(4分)
  (3)举办全省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1期,培训全省家庭教育骨干教师200人。(3分)
  (4)开展典型和新闻宣传工作。通过“走基层”新闻采访报道宣传不少于50篇,推荐妇女典型20人以上。开展云南省结合全省寻找美德少年活动,在学校开展3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法制宣传及儿童心理健康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展“我爱国我圆梦”、“云南好人”、“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 推荐评选活动,提供1000册宣传教育资料。(3分)
  (5)加强云南省网上家长学校阵地建设,完成云南省网上家长学校网站的升级、改版工作,吸引访问量30万次以上。(3分)
  (6)开展云南省“亲子阅读”“我和孩子共成长”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举办公益讲座16场。(3分)
  (7)开展全省家庭教育专题调研1次,了解掌握全省家庭教育现状,为有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奠定基础。形成云南省十二五规划报告1份。(3分)
  6、大力实施“巾帼志愿服务行动”(分值8分)
  (1)深化“我与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动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10场社区巾帼志愿服务项目实施及巾帼志愿服务骨干和管理者的岗前示范培训。(4分)。
  (2)积极参与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组织慰问贫困妇女、困难家庭、留守儿童50户,进一步探索建立完善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体制机制。(4分)
  7、扎实推进妇联自身建设(分值14分)
  (1)促进妇联(女)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举办4期“云南省妇联系统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培训省州县妇联干部230人次、乡镇(街道)妇联主席1千人次、少数民族女干部60名;举办1期村(社区)“两委”书记(主任)暨村级妇联组织负责人示范培训班,培训新任村(社区)“两委”书记(主任)、村级妇联组织负责人共220人。(8分)
  (2)加强与周边国家妇女组织的交流,推动“一带一路”战略,组织妇女代表团分别出访泰国、柬埔寨和泰国、孟加拉国;深化统战联谊,加强与香港、澳门、台湾妇女组织的互访交流。在香港举办妇联系统能力建设25人培训班一期,覆盖16个州市;组织云南省家庭教育代表团和云南省社区妇女代表团访问台湾,推动两岸民心相通。(3分)
  (3)实施“《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杂志》进妇女之家”。为省妇联常执委及部分贫困地区基层等(含挂包帮扶贫点) “妇女之家”各赠订1份《中国妇女报》和《中国妇女》杂志,共免费赠阅1000份报纸(杂志),有效的开展妇女思想引领工作。(3分)
  (四)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本年部门总收入3987.1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拨款收入1987.10万元,上年结转2000万元。
  (2)本年支出3987.1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拨款支出1887.10万元(包含基本支出1324.10万元,项目支出563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0万元,基本建设项目(上年结转结余)2000万元,
  2017年总体财政拨款支出比例与财政拨款收入相一致,资金没有跨年度结转使用。
  1、分项收支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324.10万元)
  人员经费支出1324.1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826.45万元,事业运行经费254.3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6.5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3.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93.47万元。支出1324.1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2) 省本级项目支出(563万元)
  省本级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563万元,本年支出56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100万元)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0万元,本年支出1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4)上年结转结余基本建设项目(2000万元)
  基本建设项目(上年结转结余)2000.00万元,本年支出200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2、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本年年初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987.10万元,本年决算支出数为3987.10万元,差额0万元。
  3、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1)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17年全年省级财政拨款收入3987.10万元,比上年增加675.08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人员正常晋升工资、调整改革性补贴和绩效目标综合考核奖、增加清算住房公积金差额等。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的管理控制,有效降低了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0.68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减少7.6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8.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减少4.78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48.9万元(含不纳入限量管理地区支出43.9万元,列入省妇联项目“省妇联干部队伍及基层组织建设经费”预算支出)。具体情况分析:因公出国(境)减少4.7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减少省妇联妇女民间交流活动人次,2017年省妇联组团4个、出国(境)人员17人次,比2016年出国(境)组团减少1个、人数减少5人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8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女性大世界杂志社公务用车2辆,相应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3.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 0.9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临时增加接待民间妇女交流代表团。2017年临时增加外事接待3批80人次,国内接待18批214人次,同比增加外事接待1批61人次、减少国内接待2批12人次。总之,省妇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员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 会议费支出112.37万元,2017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妇联召开云南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省财政追加会议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04.63万元,比上年增加1351.81%。
  (4) 培训费支出165.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50万元,比上年增加8.89%。
  (5)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云南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建设项目资金2000万元,占项目经费支出58.63%。
  (五)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云南省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项目(省财政对下转移支付)拨款370万元。
  (六)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省妇联部门预算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相关预算管理规定执行,通过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基础信息,建立项目库,按时间节点申报年度预算项目,详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支出计划。在预算执行方面,制定了《云南省妇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妇联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妇联差旅费管理办法》《云南省妇联培训管理办法》《云南省妇联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对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核、审批、报销、核算各环节的权限等进行了合理分配,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在项目支出方面强化预算约束意识和项目主体责任意识,各项支出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的监督,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使用。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部门整体资金收支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取得成效情况进行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对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并结合省妇联工作实际和特点,对省妇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明确了各个指标的分值,形成了《云南省妇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奠定了基础(详见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省妇联对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并成立了分管副主席为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省妇联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
  2、组织实施。省妇联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部室领导及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立足工作实际和特点,根据工作任务、职能职责、预算管理相关制度、部门预(决)算情况、年度履职绩效目标和《云南省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云南省妇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评分表》,结合省委省政府对省妇联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对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效益是否明显进行了认真分析评价,形成了《云南省妇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省妇联整体支出资金来源主要是省财政预算资金,保障了省妇联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部资金按时到位。
  (二)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省妇联机关正常运转,支出范围包括人员工资、车辆过路过桥费、汽车燃油费、公务接待费用、办公费用、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离退休费和差旅费用等日常支出。
  2、项目资金(省本级项目663万元)
  根据省妇联的职能定位,按规定主要用于:
  (1)巾帼建功活动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深化“巾帼建功行动”和“巾帼成才行动”,培树优秀妇女典型,加大城乡妇女技能培训力度,建立高素质妇女人才队伍,动员组织城乡妇女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推动云南跨越发展建功立业。
  (2)云南省寄宿制春蕾高中班办班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实施“春蕾计划”,依托昆明市女子中学继续开办省级寄宿制春蕾高中班,招收100名品学兼优贫困女学生免费就读,资助更多贫困女学生完成学业,靠知识改变命运
  (3)思想宣传专项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深化“巾帼共建美丽家园行动”和“巾帼志愿服务行动”,加强妇女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加大妇女工作宣传力度,在推进社会文明和谐中彰显作为。
  (4)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培训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继续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边疆行”活动,规范建设各类家长学校,深化家庭教育理论研究,针对不同模式家庭开展多层次的家庭教育。
  (5)妇联干部队伍及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经费232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妇联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和工作调研,提高妇联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发挥民间外交的积极作用, 组织云南妇女代表团出访周边国家、地区,深化与周边国家妇女组织等各类社会组织的交流交往,推进与港澳台妇女组织的互访和交流。
  (6)贫困妇女救助项目经费11万元。主要用于深化“巾帼关爱行动”,对实施“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援建” “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贫困三八红旗手生活补助”开展工作培训、调研、督导,办好妇女儿童民生实事。
  (7)妇女儿童维权项目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深化“巾帼维权行动”, 着力强化依法维权机制建设,加强妇联干部维权能力建设,依法履行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
  (8)贫困妇女儿童关怀救助项目(非税收入项目)经费100万元。实施“妇女创业循环金项目”,向项目家庭提供创业循环金本金,助推妇女创业发展,带动家庭成员及周边妇女创业就业。开展工会活动和工会培训,为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办实事。弥补单位运行、办公楼维护修缮等不足。
  (9)省妇联因公出国(境)10万元,主要用于省妇联开展对外交流工作。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370万元)
  云南省妇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项目37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援建” “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贫困三八红旗手生活补助”。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省妇联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按照预算及执行流程规范资金的使用,做到手续齐全,账务清楚、准确。在预算执行方面,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核、审批、报销、核算各环节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在经费支出方面强化预算约束意识和项目主体责任意识,各项支出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的监督,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使用和项目执行有序、有效运行。
  (四)预、决算公开情况分析
  省妇联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按照规范的格式及时在“云南省财政厅”“云南妇女网”上进行公开公示,未收到社会各方面质疑的信息。
  (五)绩效情况分析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国妇联的关心指导下,全省各级妇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作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特别是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生命线,深入实施“巾帼七大行动”,推动全省妇联工作取得新进展,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推动云南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大力实施“巾帼建功行动”,动员组织城乡妇女建功立业(分值9分,自评得分9分)
  创建 “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各100个(名)。荣获 “巾帼建功标兵”的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是业务尖子、服务明星,能弘扬文明新风,提高服务水平,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起到带动相邻岗位、感染身边人,树立岗位诚信、服务、效益的观念;获得“巾帼文明岗”的单位都积极参与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以岗连岗、岗区(村)联创帮助贫困妇女解决实际困难,开展军(警)民共建、城乡联建及扶贫济困活动、“送温暖、献爱心”为“寒窗助读”、“扶贫济困”、“绿化家园”等捐赠资金和生活用品,为部分下岗女职工免费进行妇科检查和对贫困危急孕产妇和危重症儿童、下岗工人和残疾人给予减免和救助;促进“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生产流程,严格执行规则,提高服务水平,创新经营理念在各自的岗位上创造出突出的业绩,获得荣誉的单位,能充分发挥管理优势、服务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2、大力实施“巾帼维权行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1)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在楚雄等6地开展反家暴法专题培训,参训人员近1千余人次。组织省妇联12338妇女律师法律服务团到失独家庭互助中心,为失独家庭开展送法服务,对“失独”家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申请援助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并与中心建立了可持续的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在家暴案件高发地,开展 “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和谐家园”活动。在云南民族大学成立性别平等促进小组,开展18次小组读书活动和6次对外戏剧演出,倡导性别平等与公正。
  (2)在昆明、红河、曲靖建立维权服务中心,并指导各级维权中心按照“三个一”的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参与“云南娘家人服务站(省级)”(外出务工人员服务站)建设筹备工作。对开通至129个县市区的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进行平台改造,统一服务层级、畅通服务渠道。
  (3)指导各级妇联积极培育和孵化为妇女开展服务的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工作,支持昭通等5个州市培育和孵化本地社会组织,引进社会力量参与维权服务。联合12个社会组织以及昆明市妇联、中级人民法院等17个部门和机构成立云南反家暴网络,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打造“协同作战”反家暴一站式干预模式,筑牢基层反家庭暴力工作基础。
  (4)推进建立婚姻家庭咨询辅导室试点工作。在呈贡区民政婚姻登记处、涉外婚姻登记处等7个婚姻登记窗口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室。辅导室就婚姻中的自我认识、婚后期待、家庭关系、子女教育和财产管理等领域开展专业化的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和危机干预,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实施全国“幸福婚姻家庭进社区”项目,探索与社区功能、社区服务紧密结合的幸福婚姻家庭模式。在师大组建大学生婚恋讨论团,引导树立正确婚恋观,成立家庭经验读书小组公众号,提升妇联工作在青年学生中的认知度。
  (5)继续在保山等3个州4县市5个乡镇9个村实施全国妇联/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社区儿童保护项目,探索基层一站式维权服务模式。
  (6)建立省市区三级联动法律援助站,服务辖区群众。将西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引入云南省妇联维权服务中心,拓宽为妇女儿童开展维权服务渠道,使辖区广大妇女群众能及时、便捷地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惠民政策。改造维权服务中心婚姻家庭和心理咨询室服务环境,配置沙盘等专业服务工具。建立省妇联厅级领导信访值班制度,争取30万“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项目”资金在全省扩面实施法律援助。认真做好“两会”等重要节点值班和稳控人员稳控工作。
  (7)联合省女法官等协会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征集到各系统办理的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信访件、诉讼、仲裁等44件。项某、李某某、马某某拐卖外籍妇女案(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法院)等10个案件被评选为“2017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案例涉及侵害妇女婚姻家庭权益、妇女劳动、拐卖、家庭暴力、未成年人、留守儿童、校园欺凌、残疾人权益等领域,为“云南女声”开展“以案说法”普法宣传提供了生动教材。进女子监区开展主题帮教活动,为在押服刑人员开展法律咨询服务,送法律书籍,实现教育改造的个别化、社会化。2017年省妇联权益部荣获民盟云南省委“黄丝带帮教行动”特别贡献奖。争取到省禁毒局、防艾委的资金支持,实施第四轮禁毒防艾公益创投项目,并加强项目绩效管理与培训。禁毒日和防艾日在机关播放宣传视频,普及健康知识。
  (8)聘请全国知名专家、浙大客座教授陈克老师,对省级12338热线队伍和州市维权队伍开展婚姻家庭调试专业化能力培训,省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共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网上信访件621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心理咨询和婚姻家庭辅导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169件,法律援助34件。
  3、大力实施“巾帼关爱行动”“巾帼脱贫行动”,办好妇女儿童民生实事(分值25分,自评得分25分)
  (1)实施云南省妇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项目(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完成援建“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105户,建房验收合格105户,解决了农村贫困单亲家庭320余人住房问题;救助“农村贫困妇女两癌”774人,通过“两癌”救助扩大扶贫救助政策知晓人数达3100多人;开展维权宣传活动50场次,培训维权宣传教育骨干25期2万余人;发放“贫困三八红旗手生活补助”50人,使50多个家庭和工作人员共300余人感受到作为"三八红旗手"的荣誉感。
  (2)“云南省寄宿制春蕾高中班”招收了100名贫困女生,通过对新生的入学教育,使春蕾女生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2016年春蕾高中生毕业率达到了100%,高考上线率100%,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目标,项目的实施受到了春蕾学生及家长社会的一致好评,学生和家长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春蕾班”的开办,改变了人们重男轻女传统的观念,为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提高了农村女性素质,为民族发展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促进了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和城乡和谐;调动民间资源,提高公众公益意识,促进社会公平,推动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3)开展“送温暖、三下乡”活动。以扶危济困为重点,发动巾帼志愿者组织贫困妇女参与各种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脱贫能力;帮助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妇女解决创业资金困难,用好小额贷款;引导贫困妇女积极参与发展手工产业,做好居家灵活就业工作;鼓励女能人与贫困妇女结对帮扶、抱团发展,实现互助脱贫;针对因病致贫现象,发挥妇联组织所属慈善公益平台作用,动员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为贫困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推动了妇女健康脱贫工作。在临沧市沧源县参加全省“送温暖、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组织妇联干部和巾帼志愿者开展走访慰问贫困家庭、为群众书写春联、法律健康知识咨询、赠送图书、学习用品等活动,省妇联向沧源县捐赠经费5万元。
  (4)实施“妇女创业循环金项目”,向45户项目妇女家庭提供45万元创业循环金本金,在项目的帮助下,项目妇女家庭合理规划创业方向的目标,有效助推妇女创业发展,实现年平均每户收入增加近5千余元的同时,带动家庭成员及周边妇女创业就业。
  (5)关爱服务特殊困境儿童,实施 “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区服务项目”,建立活动示范社区3个,慰问社区贫困留守、流动或残疾儿童等50人。慰问了50名贫困儿童及家庭。
  (6)按照全国妇联、文明委等单位联合开展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活动要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 “国防知识进校园活动”1场1200余人参加。
  4、大力实施“巾帼成才行动”,提升妇女素质(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
  (1)大力提升农村妇女素质。与农业大学联合举办了两期“云南省农村种植养殖女能手骨干培训班”,对260名农村妇女开展科技和项目培训;与云南大学于联合对近几年新发展和培育的100名小微企业(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女性负责人进行为期5天的培训,不断拓展创业思路和创新管理模。
  (2)对有意愿创业的城乡妇女和女致富带头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全省有400多名城乡妇女接受了业务培训。“云南兴边和谐家庭建设”特少民族家庭发展独龙族妇女文明素质提升培训220余名。
  5、大力实施“巾帼共建美丽家园行动”,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分值23分,自评得分23分)
  (1)完成全省妇女工作5年回顾专题片《巾帼筑梦彩云南》的策划、资料征集、组织拍摄和制作任务,并协助做好宣传画册的资料征集、设计制作。运用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开设宣传专栏,展示全省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成就。
  (2)开展“巾帼心向党•喜迎十九大”主题宣传教育。在“三八”节以“砥砺奋进的五年”为主题,宣传展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实践伟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妇女事业发展取得的进步成果,展望我省男女平等进程和妇女发展美好前景,引导广大妇女坚定“四个自信”;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学习教育,充分发挥云南妇女网、“云南女声”、“妇联通”及微博、微信等平台作用,做好线上线下宣传引导。
  (3)开展“我与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圆梦中国人•云岭巾帼故事”宣讲活动。组织4个宣讲报告团赴全省16个州市开展16场“圆梦中国人•云岭巾帼故事”宣讲,1.5万余人现场(电视电话会议)形式聆听宣讲团成员的精彩分享,约30万人通过网站、新媒体等关注此次活动。各级妇联组织宣讲活动达800余场,听众达29万多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红色旅游教育宣传” “党的女儿话初心” “党史故事接力传播” “巾帼群英谱”宣传展示、“我心中的歌”传唱、“感动随手拍”、“红色路上建新功”等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学党史、知党情、颂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做党的好女儿。组织干部职工到西山南侨机工纪念馆隆重祭奠南侨机工先烈,并开展清理白色垃圾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在省图书馆“女性暨家庭教育大讲堂”开展专题讲座10场,共4000多人聆听专题讲座;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在城乡社区常态化开展。利用各类媒体广泛传播宣传先进家庭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引导广大妇女弘扬传统美德和“四自”精神,自觉培育良好家风。
  (4)落实“三个注重”要求,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一是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省委宣传部等联合,组织专家学者、媒体代表、群众代表组成评审组,推选50户2017年度云南省“最美家庭”,并通过“云南女声”同步启动事迹展示及投票活动,访问次数达578.7万次,累计投票达789518票。2017年,全省12680个各级“妇女之家”设立群众自荐他荐报名点,组织举办故事会、分享会、评议会、好家风好家训展示会等11580余场,发动群众参与网络投票达120余万次,网民留言互动达24600多人次,参与自荐、他荐的家庭达21500余户,推选出各级“最美家庭”3650户。与省国防教育办公室联合开展“情系国防最美家庭”推选活动,表彰2017年云南省“情系国防最美家庭”60户。二是推进“巾帼共建美丽家园”行动。指导各级妇联开展五好家庭创建、爱粮节粮进家庭、安全教育进家庭、绿色示范社区建设、云南环保世纪行等特色活动,把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主题活动作为“两学一做”和“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的特色载体,推动城乡各类家庭建设和党政机关清廉家风建设。三是推进“最美家庭讲好家训”宣讲活动。省妇联牵头,省委宣传部等联合开展云南省“传扬好家风•争创新业绩”巡讲活动,在省直单位、高校、企业、军营举办12场报告会的基础上,各地共举办巡讲达11580余场,充分展示了各级“最美家庭”的优秀事迹和良好家风。四是开展全省“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对80户贫困的“最美家庭”、留守妇女儿童、贫困女党员户进行走访慰问,向香格里拉市妇联捐赠资金项目共计69.2万元。
  (5)创新典型推选形式和载体,妇女和家庭典型宣传亮点频出。与省人社厅联合开展云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启动社会化推荐渠道。评选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1名、全国三八红旗手8名、集体6个。李云丽等3户获得2017年全国“最美家庭”,在全国揭晓会上李云丽代表云南作大会交流发言。向省委宣传部、全国妇联推荐各类宣传典型8批32人。
  (6)认真落实妇联改革新要求,着力推进网络及新媒体建设和宣传水平。 “云南女声”累计推送各类信息1300多条,阅读量达100万+,点赞量达5万+,关注人数最多时达6.1万余人、最少时38447人,在全国省级妇联微信公众号传播指数排行榜曾经跃居全国第二。指导16个州市、90个县市区妇联先后开通微信公众号,“昆明女声”等5个州市曾跃进全国地市级妇联微信公众号传播指数排名50强。全省已形成“互联网+”妇联官网、官微信、官微博“三网一体+基层妇联组织网络”的网上网下妇联组织建设。组织举办“省妇联网络及新媒体工作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邀请全国妇联、北京大学等3名知名专家为培训班授课,培训各州市、县网络及新媒体负责人、管理人员220人。目前全省在册网络评论员、宣传员已发展到3000余人。邀请全国妇联“一报三刊”及“女性之声”记者,赴丽江、迪庆开展“云南行•走基层”蹲点式、调研式实地采访活动,共发出新闻稿件30篇,其中《中国妇女外文期刊》还将我省的基层妇女工作经验和典型介绍到世界190多个国家和地区。邀请《中国妇女报》记者深入西双版纳、普洱市作专题采访,充分展示了我省妇女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成就。协调《中国妇女报》以“砥砺奋进的五年”为主题,专版刊发副省长高峰的署名文章和我省五年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成就。全年,中央和省级各类媒体共刊发有关云南妇女和妇联工作的宣传报道达600余篇(条)。
  (7)举办全省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1期,培养家庭教育骨干教师200余名,有效提升我省家庭教育骨干队伍素质和指导服务工作水平。
  (5)加强网上家长学校阵地建设工作,完成云南省网上家长学校网站升级改版工作,访问量达400万次,切实发挥了家庭教育宣传主阵地作用。
  (6)开展云南省“亲子阅读”“我和孩子共成长”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家长投稿1180篇,选出104篇文章汇编成册。公益讲座16场受益人群1万人。
  (7)妇女理论研究成果不断深化。与省女新闻工作者协会举办了一场探讨女记者如何扮演家庭角色的沙龙,来自省内多家新闻单位的女记者、婚姻家庭研究专家、特邀男同胞等40多人,围绕“我眼中的女记者”“娶妻当娶女记者”“无水火锅”等话题畅所欲言。组织云南民族大学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积极参与中国妇研会开展的首批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成立十周年评估工作,从夯实组织、思想建设、研究培训、人才队伍培养、社会服务等五个方面通过评估。在广泛征集基础上,选送我省两篇论文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和发展”论文征集,其中云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曹华撰写的论文“精准脱贫国家战略下妇女贫困和脱贫研究”入选。积极完成《中国妇研会年鉴(2011--2015)》云南妇研会简介、研究成果、基地建设、专家等编撰工作。
  6、大力实施“巾帼志愿服务行动”,汇聚巾帼正能量(分值8分,自评得分8分)
  着力打造巾帼志愿服务品牌,推动“邻里守望•姐妹相助”巾帼志愿服务在全省蓬勃开展。组织35人出席昆明市“共创文明城市 志愿者在行动”集中服务日和社区巾帼志愿服务活动。 “母亲节”联合昆明市妇联、西山区妇联、文明办等在万达广场开展“巾帼志愿者送健康、送服务、送文化系列活动”,为100名环卫母亲、贫困母亲赠送“健康包”,观看电影和“两癌”免费筛查,为50名留守(流动)儿童赠送“学习包”,慰问“永昌敬老院”老人,机关及直属单位42名党员干部参加社区文明劝导、卫生清扫等活动。每月组织党员到顺城社区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和“学雷锋”活动,得到社区干部的好评和肯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68名党员及时通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
  7、扎实推进妇联自身建设,提升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分值14分,自评得分14分)
  (1)共举办了各州市县、部分乡镇妇联主席参加的全省妇联改革创新专题培训班1期,全省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培训班2期、全省妇联系统对外交流及外事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1期,在重庆市巾帼园举办“云南省妇联基层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研讨班”1期,共完成5期培训班,培训干部达955人次。培训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使妇联干部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加强了我省妇联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和做法,为我省妇联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好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妇联工作改革创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举办村(社区)“两委”书记(主任)暨村级妇联组织负责人示范培训班。提高新任村(社区)“两委”女书记(主任)、村级妇联组织负责人的履职能力,提高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和决策、带领农村妇女群众脱贫致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对新任村(社区)“两委”书记(主任)、村级妇联组织负责人共222人开展履职能力培训。
  (3)以服务“一带一路”为重点,发挥区位优势,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做好妇女民间外交工作,组织云南省性别意识主流化妇女代表团出访泰国、柬埔寨;组织云南省妇女就业创业代表团出访泰国、孟加拉国。学习借鉴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主流化、妇女权益保障、妇女健康保护、妇女参政议政和艾滋病防治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4)促进滇港妇女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香港特区政府高效廉洁的运作管理方式,与港澳办、省公务员局联合在香港文汇学院举办妇联系统能力建设培训班(25人),提升妇联组织的管理水平和国际视野;应台湾家庭教育交流学会的邀请,组织云南省家庭教育代表团赴台湾交流学习家庭教育工作的有效模式;应台湾高雄市凤翔妇女会理事长巴乐霏莎妃.梅子的邀请,云南省社区妇女代表团赴台湾进行访问,学习借鉴社区妇女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促进我省社区妇女工作上新台阶。
  (5)文化扶贫项目实施和惠民实事扎实有效。为贫困地区“妇女之家”赠订《中国妇女报》500份、《中国妇女》杂志1000份,有效解决广大农村妇女读书看报难、学科技难等问题。为省领导、在昆厅级以上女领导和省妇联常执委赠订《中国妇女报》43份、《中国妇女》杂志358份,让省领导和省妇联常执委及时了解妇联工作动态。并争取到了“《中国妇女报》进乡村”项目,向16个州市的乡镇、村(社区)“妇女之家”免费赠阅《中国妇女报》8000份,价值263.04万元。继续实施“省级以上三八红旗手生活困难人员补助项目”为50人各发放补助1000元。
  (六)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方案要求,省妇联根据编制年初预算时设立的部门绩效目标以及年终绩效超额完成情况,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认为本部门整体绩效考核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自评分为100分,自我评价结果为优(评分标准及2017年度绩效自评分详见附表)。(请参阅云南省妇联2017年工作报告和2018年工作重点)。
  四、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省妇联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并简述说明了绩效指标如何反映项目的实施效果,以及与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关系,但还存在绩效目标的设置还不够科学、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深度不够、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运用不够等问题。
  (二)整改情况
  1、结合全省妇联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各项绩效目标,力求保证项目达到促进妇联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需求的效果。
  2、进一步深化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在实现绩效目标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基础上,上升到科学性、有效性、效益性上来。
  3、加强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运用,针对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思路,加强重点工作,改进薄弱环节,使绩效目标评价工作更好地为推进全省妇女工作服务。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省妇联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分配因素之一,将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设立、评估、退出等挂钩。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领导重视。省妇联党组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在党组会上专题研究,部署安排,明确责任。为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督查和考核,成立了云南省妇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主席任组长,各部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工作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认识到位。在省财政厅等相关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省妇联按照全会“突出重点、深化品牌、强化功能、统筹规划”的工作思路,以服务保障为重点,积极开源节流,精打细算,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和加强部门预算经费管理,进一步优化绩效,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并发挥最大效益,充分发挥了当家理财的作用,严格按政策、按计划用好每一笔资金,顺利完成了各项财务保障服务工作任务。
  (三)完善制度。结合省妇联实际,健全完善了《云南省妇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省妇联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妇联差旅费管理办法》《省妇联培训管理办法》等。在决策机制方面,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在项目管理方面,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在下属管理方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确保机关及下属单位经费合规合理使用。
  (四)严格执行。省妇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由办公室牵头,定期召集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召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通报会,严明考核时间节点、资金执行进度目标等要求,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督促整改措施,确保全会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和项目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专此报告。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2018年4月10日

省妇联2017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省级自评报告.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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