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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云南省妇联城乡妇女发展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绩效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云南省妇联网络信息传播中心】   【发布时间:2018-9-30 0:00:00】   【点 击 量:1442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云南省妇联权益部的主要职能是:
(1)对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进行指导,参与有关妇女儿童事务的法律、法规的拟定和在全省的实施,协助省委和省政府处理、协调与妇女儿童权益相关的事务。
(2)协助省委省政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组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3)畅通信访渠道,通过信访、法律援助等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为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构建两性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2017年省妇联以妇女儿童维权项目为抓手,大力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对重大侵权案例进行调研。开展进监所、进社区的宣传、帮教活动,推进普法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开展“十佳维权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推广经验,提升工作能力。健全妇女维权服务工作机制,对全省16个州市和省级的12338妇女儿童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接线员和专家70人进行性别平等和业务培训,提升性别平等意识和信访接待能力。对经济困难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并接受州市无技术力量办理转介到省妇联的法律援助案例。为妇女儿童提供有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信访接待和法律援助工作,接待和处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600件次,完成法律援助案件30件。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7年省财政拨付妇女儿童维权专项经费60万元。按照工作预算开展维权重点工作调研、宣传帮教、维权中心一体化建设等工作,共支出60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省妇联权益部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相关预算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执行《云南省妇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妇联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妇联差旅费管理办法》《云南省妇联培训管理办法》《云南省妇联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各项支出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的监督,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使用。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部门整体资金收支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取得成效情况进行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对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并结合省妇联权益部工作实际和特点,对权益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明确了各个指标的分值,形成了《云南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权益部对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对做好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并成立了分管副主席为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
2.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组织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立足工作实际和特点,根据工作任务、职能职责、预算管理相关制度、部门预(决)算情况、年度履职绩效目标和《云南省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对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效益是否明显进行了认真分析评价,形成了《云南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妇女儿童维权项目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深化“巾帼维权行动”, 着力强化依法维权机制建设,加强妇联干部维权能力建设,依法履行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省妇联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按照预算及执行流程规范资金的使用,做到手续齐全,账务清楚、准确。在预算执行方面,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核、审批、报销、核算各环节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在经费支出方面强化预算约束意识和项目主体责任意识,各项支出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的监督,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使用和项目执行有序、有效运行。
(三)绩效情况分析
1.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在楚雄等6地开展反家暴法专题培训,参训人员近1千余人次。组织省妇联12338妇女律师法律服务团到失独家庭互助中心,为失独家庭开展送法服务,对“失独”家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申请援助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并与中心建立了可持续的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在家暴案件高发地,开展 “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和谐家园”活动。在云南民族大学成立性别平等促进小组,开展18次小组读书活动和6次对外戏剧演出,倡导性别平等与公正。
2.在昆明、红河、曲靖建立维权服务中心,并指导各级维权中心按照“三个一”的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参与“云南娘家人服务站(省级)”(外出务工人员服务站)建设筹备工作。对开通至129个县市区的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进行平台改造,统一服务层级、畅通服务渠道。
3.指导各级妇联积极培育和孵化为妇女开展服务的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工作,支持昭通等5个州市培育和孵化本地社会组织,引进社会力量参与维权服务。联合12个社会组织以及昆明市妇联、中级人民法院等17个部门和机构成立云南反家暴网络,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打造“协同作战”反家暴一站式干预模式,筑牢基层反家庭暴力工作基础。
4.推进建立婚姻家庭咨询辅导室试点工作。在呈贡区民政婚姻登记处、涉外婚姻登记处等7个婚姻登记窗口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室。辅导室就婚姻中的自我认识、婚后期待、家庭关系、子女教育和财产管理等领域开展专业化的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和危机干预,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实施全国“幸福婚姻家庭进社区”项目,探索与社区功能、社区服务紧密结合的幸福婚姻家庭模式。在师大组建大学生婚恋讨论团,引导树立正确婚恋观,成立家庭经验读书小组公众号,提升妇联工作在青年学生中的认知度。
5.继续在保山等3个州4县市5个乡镇9个村实施全国妇联/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社区儿童保护项目,探索基层一站式维权服务模式。
6.建立省市区三级联动法律援助站,服务辖区群众。将西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引入云南省妇联维权服务中心,拓宽为妇女儿童开展维权服务渠道,使辖区广大妇女群众能及时、便捷地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惠民政策。改造维权服务中心婚姻家庭和心理咨询室服务环境,配置沙盘等专业服务工具。建立省妇联厅级领导信访值班制度,争取30万“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项目”资金在全省扩面实施法律援助。认真做好“两会”等重要节点值班和稳控人员稳控工作。
7.联合省女法官等协会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征集到各系统办理的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信访件、诉讼、仲裁等44件。项某、李某某、马某某拐卖外籍妇女案(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法院)等10个案件被评选为“2017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案例涉及侵害妇女婚姻家庭权益、妇女劳动、拐卖、家庭暴力、未成年人、留守儿童、校园欺凌、残疾人权益等领域,为“云南女声”开展“以案说法”普法宣传提供了生动教材。进女子监区开展主题帮教活动,为在押服刑人员开展法律咨询服务,送法律书籍,实现教育改造的个别化、社会化。2017年省妇联权益部荣获民盟云南省委“黄丝带帮教行动”特别贡献奖。争取到省禁毒局、防艾委的资金支持,实施第四轮禁毒防艾公益创投项目,并加强项目绩效管理与培训。禁毒日和防艾日在机关播放宣传视频,普及健康知识。
8.聘请全国知名专家、浙大客座教授陈克老师,对省级12338热线队伍和州市维权队伍开展婚姻家庭调试专业化能力培训,省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共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网上信访件621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心理咨询和婚姻家庭辅导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169件,法律援助34件。
(四)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方案要求,权益部根据编制年初预算时设立的部门绩效目标以及年终绩效超额完成情况,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认为本部门整体绩效考核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自评分为100分,自我评价结果为优。
四、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权益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并简述说明了绩效指标如何反映项目的实施效果,以及与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关系,但还存在绩效目标的设置还不够科学、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深度不够、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运用不够等问题。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结果在2018年项目评定中综合占比为10%。省妇联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分配因素之一,将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设立、评估、退出等挂钩。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一是部门绩效与个人绩效的关联使用。依据部门实绩实现对个体执行者的优劣判断,实行关联考核。比如将部门绩效划定不同的权重。并对干部个体考核,这样就使得个体执行者不仅关心自己干的怎么样,同时也关注该项工作对整体工作的贡献度。二是上级绩效与下级绩效的关联使用。下级绩效如何不仅是自己努力的结果,作为上级也应承担关联指导与监督责任。实行一体化考核,使上级考核部门不再游离于考核之外。三是结果反馈与绩效改进的关联使用。绩效评估结果的形成并不意味着考核工作的结果,紧接着的任务是要进行结果沟通反馈。这种反馈不仅仅是考核结果的告知,更重要的是诊断绩效存在的缺陷及原因,研究对策,明确目标以及调配资源,以达到绩效提升的目的。

  2017年“巾帼建功”活动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概况
云南省妇联妇女发展部的部门职能是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指导各地妇联组织搞好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妇女的职业技能、科技文化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开展社区妇女工作,促进妇女广泛平等就业。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扶贫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村妇女依靠科技致富。承担机关对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
(二)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有职责履职指标、履职效益指标、预算配置科学指标、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指标五项指标。其中,履职效益指标涵盖了生态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四项。预算配置科学指标设置有预算编制科学指标、基本支出足额保障指标、确保重点支出安排指标、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指标。预算执行有效包括严格预算执行指标、严控结转结余指标、项目组织指标、“三公经费”节支增效指标。预算管理规范指标设置有管理制度健全指标、信息公开指标、资产管理指标。
(三)整体收支情况
2017年省财政拨付“巾帼建功”创建活动专项资金总额80万元,按照《云南省妇联“巾帼建功”创建活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各地因素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情况为:“巾帼建功”培训经费(含材料、食宿、授课、场地、等) 413908.5 元,宣传巾帼示范创业成果布展费用190300元,制作巾帼建功命名活动奖牌、证书及授带等44420元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基层调研费151371.5元
(四)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国妇女十一大、中央党的群团工作及省委工青妇会议精神,进一步号召广大城乡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提升城乡妇女素质,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妇女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我省的建设发展再立新功,继续实施了“巾帼建功”活动,制定了《云南省妇联“巾帼建功”创建活动计划实施方案》。省妇联资金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并能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监察部建立各项规章适度,专款专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开展活动的方案及预算。2、报批领导。3、开展活动。4、活动结束结算使用费用。5、领导审批。6财务审核。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有关要求,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绩效,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和谐发展。二是通过自评,查看目标任务是否完成,绩效是否达标,目标成果是否理想,从而衡量实施该项目是否符合社会效益,提高妇女参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
(二)自评指标体系
1、职责履职指标。部门项目指标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和管理。
2、履职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3、预算配置科学指标。预算编制科学指标、基本支出足额保障指标、确保重点支出安排指标、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指标。
4、预算执行有效。严格预算执行指标、严控结转结余指标、项目组织指标、“三公经费”节支增效指标。
5、预算管理规范指标。管理制度健全指标、信息公开指标、资产管理指标。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成立自评小组,由办公室牵头,组织省级25个单位部门省级“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召开自评会议,每个单位部室确定了自评项目的人员,明确责任,加强管理。项目由省妇联项目办全程指导和监督,有专人负责。
2.组织实施
一是下基层调研,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对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二是加强沟通联系,不脱节管理。三是了解培训对象,通过培训后,对工作的帮助、周围人员、单位的带动情况和个人事业的发展进行了解和回访。查看是否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城镇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女性人才成长;推动行业发展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推动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创建。
2、在学习教育中,注意把职业道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四有”、“四自”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活动中注重妇女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妇女人才的培养,注重发掘妇女的发展潜能,激发妇女的发展活力,通过岗位练兵、技能培训和“四有”、“四自”教育,使许多妇女提高了学历和职称,提高了技术水平和服务技能,使一大批优秀的女性脱颖而出。
3、通过开展活动,对树立行业新风,弘扬社会文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全省女职工以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为动力,积极参与到改革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三个文明建设中来,爱岗敬业,为实现“富民强滇”的目标而努力工作。
四、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所对应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方案的制定以及因素设定上都存在细化不够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部门领导牵头,积极与其他各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加强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做到考虑全面、细致入微,尽最大能力把部门支出绩效考核做好、做细、做全。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提高了城镇妇女职业技能,对在职的女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对妇女进行创业就业培训;对农村致富带头人进行种植养殖培训。面提高城镇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女性人才成长推动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创建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主要经验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进一步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机关妇女“巾帼建功”活动的领导,完善机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尤其注重以“巾帼建功”活动为平台,积极组织和引导机关妇女强化自我教育、提高自身素质,为妇女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同时,进一步总结近年来全省开展“巾帼建功”活动的经验,把评选创建与日常的创建和宣传学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新制度,探索新机制,使“巾帼建功”活动健康发展并取得新的成效。
2、树立典型,扩大影响。结合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及时发现、树立全省妇女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广泛宣传,不断扩大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在全省妇女中形成浓厚的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3、做强品牌,彰显特色。继续规范创建活动,扩大创建范围,保证创建质量,使“巾帼文明岗”彰显特色、提升档次。主要做到两个结合:一是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更好地学习其他地方、其他省份的先进经验,推广典型做法。下半年,机关妇工委将举办“巾帼示范岗”成果展示活动暨“巾帼示范岗”争创研讨活动,通过活动加强对争创工作的指导。二是制度建设与品牌维护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争创制度,建立争创活动的长效机制,提高“巾帼建功”活动的水平,维护示范岗品牌的公信力和含金量,努力把“巾帼建功”活动推上一个新台阶
(二)主要做法
1、拓展领域活动。在从单一的窗口行业延伸到机关处室、一线岗位、街道社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领域全省各级妇联组织以弘扬“四自”精神,提高妇女素质,提高妇女职业道德水平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巾帼建功标宾”评选活动,激励妇女职工树立良好形象,展示时代风采,实现自身价值。
2、创建命名活动。在全省16个州市培树命名“云南省巾帼建功标兵”100名;创建命名“云南省巾帼文明岗”100个和“云南省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100个。与省农信社、省邮政公司、省质量协会、省国税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创建命名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同时制作了奖牌、奖章、证书等。
3、举办培训班活动。2017年6月在云南大学举办为期一周的“巾帼创新示范基地”负责人培训,共培训人员100余名,其中有公司经理、董事长,合作社的负责人等。11月在上海复旦大学举办为期8天的“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专题培训,共培训人员48名,省级32家单位参加了培训。
4、展览活动。6月份,以南博会为契机,为巾帼致富带头人搭建了国际交流平台。在南博会期间,共20家企业参展,对省妇联巾帼示范工程进行了宣传,同时与就业局等多家单位联合举办了创业就业成果公共展区。
5、宣传活动.利用“三八”节的有利时机,借助电视、广播、报纸、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基本国策、《省妇女发展规划》、《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婚姻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等政策、法律和法规。通过举行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树立全省各条战线的妇女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她们的感人事迹和时代风采。这些先进典型通过新闻单位的宣传,向社会展示新时期妇女的作为和贡献,促进全社会对妇女社会价值的认同和尊重,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女职工争先创优意识和岗位成才、岗位建功的热情。收集优秀、先进、典型、突出的人物事物图片资料,通过广播、网络、制作宣传片等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 “巾帼建功”活动的意义以提高广大妇女思想意识,激励广大妇女争当先进、勇当前头,促进女性人才成长,推动女性创业就业,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云南省妇联发展部
2018年4月3日

云南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项目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主办单位: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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