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妇女工作 >>   友好往来   >> 详细页
云南省妇联家庭教育代表团赴台交流访问活动圆满成功
【信息来源:省妇联组织联络部】   【发布时间:2016-8-19 17:24:06】   【点 击 量:18949】

 

  8月2日至8月8日,云南省妇联家庭教育代表团赴台湾交流访问活动圆满结束。
  一直以来,云南省妇联为提高全省家庭教育水平,推动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积极倡导家庭在儿童成长关爱中的主体责任,牵头家庭教育,配合学校教育,参与社会教育。1985年,云南省妇联组建了家庭教育研究会,以提高家长素质为重点,致力于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在交流访问中,双方深入探讨了全球及台湾地区、云南省家庭教育工作的具体做法经验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面临的挑战,就如何在不同情况下夯实家庭教育工作基础;如何在家庭教育中体现两性平等;如何运用社会资源促进家庭功能的重整,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儿童及青少年提供有效援助;如何开展两性教育、婚姻教育、亲职教育、子职教育、伦理教育、家庭资源管理教育等范畴的家庭教育活动,强化正确家庭价值观,培养家庭成员经营良好家庭生活能力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同时对台湾的《家庭教育法》和《儿童及少年权益保障法》以及政府在家庭教育中应承担的职能等也进行了探讨。

 

 

  在访问期间,代表团一行每到一地都认真倾听、坦诚交流、友好沟通,并向台湾参访机构赠送了具有浓郁云南地方特色的妇女刺绣作品,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代表团全体成员言谈举止得体到位,充分展示了云南妇女的良好形象。每到一地,代表团成员都把宣传云南、推介云南作为首要任务,宣传云南的区位、资源、人文和政策优势,宣传云南开展家庭教育、妇女儿童活动等方面情况,让更多的台湾同胞了解云南,认识云南。

 

   

 

  交流访问时间虽然仅七天,但内容安排丰富,交流氛围热烈。云南、台湾两地家庭教育工作者增进了相互了解,共同探讨了家庭教育在新形势下的发展方向,为今后云南与台湾地区家庭教育的进一步沟通与交流奠定了良好基础,交流访问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省妇联组织联络部供稿)

主办单位: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版权所有 (C)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备案:滇ICP备10201700号-1 云南公安ICP备案号:5301120200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