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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妇联“三个注重”抓实抓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信息来源:临沧市妇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5-9 16:30:03】   【点 击 量:15003】

    今年以来,临沧市妇联党组抓早抓小,让警示教育、提醒谈话、日常监管成为常态,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注重警示教育入脑,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年初以来,妇联党组先后6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市第一纪工委召集联系部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关于重申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纪律要求的通知》《临沧市党员干部“六严禁”“六不准”》《市纪委转发的相关典型案例的通报》等文件精神,全体党员干部受教育全覆盖。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以典型案例为镜、为戒、为鉴、为训,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注重提醒谈话入耳,为廉洁自律“打预防针”。按照“四必谈”要求,市妇联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干部职工进行了提醒谈话,党组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对所在科室工作人员,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现场进行教育提醒,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在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之前党员干部之间互相提醒谈,做到早提醒,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共提醒谈话24人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增强党员干部抵御风险的能力。
    注重日常监督管理,做到责任上肩“不甩手”。党组主要领导切实担当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扛责“不甩手”,先后2次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对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党组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带头上好廉政党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加强选人用人监督。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好了8名处级、正、副科级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干部)向市纪委、市监察局报告个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工作,党组2位班子成员向组织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扎实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自检自查工作,并作出了承诺。认真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对1名副主席的办公室进行了整改,按照规定,均无办公用房超标情况。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无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设立“小金库”的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无需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行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把《准则》《条例》和《八项规定》落到实处,从严抓细抓实,认真遵守党规党纪,规范接待工作、规范使用公务用车,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持之以恒抓作风,为推动妇女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政治组织保障。
 
(临沧市妇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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