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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多措并举提高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合格率
【信息来源:保山市妇联】   【发布时间:2016-9-8 8:47:09】   【点 击 量:8683】

  近年来,保山市不断加大社会工作力度,采取多项举措全面提高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合格率。截止目前,具有资格人员从2012年的2人提高到2016的44人,其中:中级20人,助理24人,为全市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人才支撑。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保山市民政局、市妇联不断总结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经验,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宣传力度,不断拓宽宣传渠道,组织妇联、信访、团委、人社、教育等社会工作成员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报名考试。

  二是出台奖励和鼓励政策。2013年,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民政系统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党组字〔2013〕18号)文件精神,对全市民政系统(含事业单位)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干部职工均要求全部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鼓励40周岁以上干部职工踊跃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并出台了相关的奖励和鼓励政策,2015年,市民政局和市委组织部还联合转发了《云南省民政厅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动员社区干部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保民政发〔2015〕29号)文件,鼓励支持社区干部积极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保山市妇联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社工师考试,并为参加考试的同志提供有利条件,如请保山学院社工系老师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等。从2014年以来,市妇联领导相继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赴昆考试,并有3名同志顺利取得中级社工师资质证。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两年来,针对社会工作管理人员、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和村社区干部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人员达到350人次。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进一步认同了社会工作理念,初步掌握了社会工作基本方法,有力推动了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展。

  四是设置社会工作岗位。进一步落实《保山市人事局保山市民政局转发云南省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文件的通知》(保人〔2009〕75号)文件精神,把民政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系列主明确为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在2015、2016年民政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中专门开设了社会工作这一岗位的招考

(保山市妇儿工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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