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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妇女儿发展中心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社区”系列宣传培训
【信息来源: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发布时间:2014-1-10 0:00:00】   【点 击 量:993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社会提供多样化服务,更好满足人民需求”、“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云南省妇联、云南妇女儿童发展中心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妇女重点人群,在省政府项目配套经费支持下,设计拓展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社区”暨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教育宣传培训》项目,针对我省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数量较多的红河州、昭通市、保山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妇联干部、农村留守妇女、社区群众,分层次、分类别、分形式,开展一系列专题讲座、女性同伴互助小组、社区再宣传、社区再培训活动。

 
    2013年12月20日—25日,云南省妇联、云南妇女儿童发展中心邀请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方盛举教授、云南梦想园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所良辰主任,分别针对红河州蒙自市、昭通市昭阳区、保山市隆阳区1220名州(市)、县(区)机关男女领导干部,红河州元阳县南沙镇、昭通市鲁甸县江底镇和保山市隆阳区河图镇357名农村留守妇女,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暨领导力开发”和“婚姻家庭、亲子教育”知识讲座拉开系列宣传培训活动的序幕。

 
    方盛举教授用理论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阐述了提高干部领导力应“培养三项素养、履行三项职责、训练三项技能、强化三项修炼”。云南省妇联副主席、云南妇女儿童发展中心主任计关琴对参训领导干部提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升领导力,带出好队伍,推动妇女依法平等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男女两性和谐发展”的要求。良辰主任从心理学角度讲解了“如何维护良好夫妻关系”、“如何有效的与孩子沟通”等留守妇女较为关心的知识,云南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副主任妙阳萍希望参训妇女通过项目活动 “汲取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在生产生活中提升新能力,练就新本领,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状态,更好担当家庭责任,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让家庭充满温馨,为社会和谐添彩。”知识讲座受到了参训学员的热烈欢迎,获得了积极反响,达到推动先进性别文化深入领导层,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解决农村留守妇女在婚姻家庭、亲子教育等方面的问题和需求,使女性在婚恋、家庭和社区中享有更多选择权、参与权和主动权的目的。

 

    在为期六个月的项目周期内,云南省妇联、云南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将进一步在红河州红河县石头寨乡、甲寅乡、宝华乡、迤萨镇、乐育乡,昭通市鲁甸县江底镇、盐津县豆沙镇、柿子镇、普洱镇、绥江县新滩镇,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板桥镇、辛街乡、杨柳乡、西邑乡等5县15个乡(镇)开展女性同伴互助小组活动,种养殖生产技能、婚姻家庭、子女教育、家庭理财、卫生保健、科学育儿、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多种知识技能培训,依托妇女之家和女性同伴互助小组,以丰富多样的载体和形式进行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社区再宣传,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知识素养,提升她们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改变生活现状;扩大项目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全社会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知晓率和认同度,营造尊重妇女和促进男女两性平等发展的浓厚氛围。

(云南妇女儿童发展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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